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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建设单位: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责任页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于 见
核定:赵济洋
审查:马淑贤
校核:马学琴
项目负责人:杨永刚
编制:杨永刚(编制第一、二、五、七、八章)
王东文(编制第三、四、六章、附件、附图)
目 录
TOC o "1-2" h z u 1综合说明....................................................................................... PAGEREF _Toc13053 1
1.3设计水平年........................................................................ PAGEREF _Toc571 5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PAGEREF _Toc5524 5
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PAGEREF _Toc29180 6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PAGEREF _Toc24984 7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PAGEREF _Toc27577 8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PAGEREF _Toc19491 8
1.9.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PAGEREF _Toc20851 9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PAGEREF _Toc9486 9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PAGEREF _Toc24428 12
2.4土石方平衡...................................................................... PAGEREF _Toc1033 22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PAGEREF _Toc11662 29
3.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PAGEREF _Toc31292 29
3.2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分析评价...................................... PAGEREF _Toc7504 29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PAGEREF _Toc27690 34
4.1水土流失现状.................................................................. PAGEREF _Toc8461 36
4.2.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PAGEREF _Toc17485 36
4.3水土流失量预测.............................................................. PAGEREF _Toc13095 37
4.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PAGEREF _Toc27000 41
5.1. 防治区划分.................................................................... PAGEREF _Toc8373 43
5.2措施总体布局.................................................................. PAGEREF _Toc5668 43
5.3分区措施布设.................................................................. PAGEREF _Toc1551 49
6.1. 监测范围和时段............................................................ PAGEREF _Toc3905 56
6.2. 监测内容和方法............................................................ PAGEREF _Toc24671 56
6.4实施条件和成果.............................................................. PAGEREF _Toc25149 63
7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PAGEREF _Toc19849 66
8.3水土保持监测.................................................................. PAGEREF _Toc23380 76
8.4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 PAGEREF _Toc25634 77
8.5水土保持施工.................................................................. PAGEREF _Toc31460 77
8.6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PAGEREF _Toc25290 77
附件:
1、委托书
2、企业投资项备案证
3、评审意见
4、防治责任范围确认函
附图:
附图1 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水系图
附图3 土壤侵蚀强度图
附图4 二区划分图
附图5 总平面布局图
附图6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责任范围图
附图7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及监测点位图
附图8 植被恢复典型设计图
1.1.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先进的企业发展模式,以市场为龙头,同多家科研单位合作,搭建具有较强研发、生产、市场能力的高科技平台。计划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建设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DSP)、6000吨1,4-二羟基蒽醌(DHQ)及联产 10 万吨/年硫酸镁(MS)产品生产线。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工业、染料工业、有机合成等产业,其中2,4-二苯磺酰基苯酚可用于取代苯磺酰基类药物生产;1,4-二羟基蒽醌可用于抗肿瘤药物1,4-二羟基蒽醌隐色体生产。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拥有丰富的镁资源,该工艺路线的原料氧化镁可直接取自太阳山,对宁夏地区资源综合利用及可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可带动地区经济建设并解决就业。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化工能源发展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重点规划,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的重要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本项目的建设,对延伸宁夏化工产业链,提高化工产品附加值、加快地区经济建设、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和推动作用。
(2)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项目北侧为安康街,西侧为庆安大道延伸段,南侧为园区规划道路,东侧为园区预留用地。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6′17.38″,北纬37°19′56.66″。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1。
(3)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一期600吨、二期600吨)、6000吨1,4-二羟基蒽醌(一期3000吨、二期3000吨)及联产10万/年吨硫酸镁(一期50000吨、二期50000吨)的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公用及辅助设置、废水处理站、各类库房、罐区等相关建(构)筑物,土建工程一次性施工完成,生产车间设备分二期安装。
本工程总占地5.1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5.13hm2;本工程挖填方总量为14.16万m3,其中挖方7.08万m3,填方7.08万m3,本工程无借方和弃方,不涉及取、弃土场。
本工程由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本项目总投资19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850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6月竣工投产使用。
1.1.2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情况
2020年1月17日,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取得《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复函》(宁水审发[2020]7号),吴忠太阳山开发区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主要由红寺堡区太阳山镇装备制造、煤化工、生物医药3个区块和红寺堡镇轻工业及农副产品加工1个区块共4个区块组成,属自治区级开发区。规划期限2018-2035年,规划总用地10054.00hm2。本项目属于煤化工区块,本方案将根据批准的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要求,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投资,编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1.1.3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19年11月11日取得了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640950-26-03-01153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我公司编制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接受任务后,我公司积极组织技术人员人员对工程设计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对项目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等进行了调查,收集了项目建设区所在地的相关水土保持现状和规划资料,在对水土流失预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以及投资概算,并与建设单位及主体设计单位沟通,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20年12月20日,建设单位组织在吴忠组织召开了《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审查会。
1.1.4自然简介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地貌,地势南高北低,起伏和缓,海拔高度在1410m~1430m之间,局部略有突起,有小冲沟发育。
项目所在区域属中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干燥,冬长夏短,温差较大,少雨多风,蒸发强烈,降雨集中。大气透明度好,云量少,日照充分,热量丰富,无霜期短。全年主导风向S,年平均风速3.2m/s,最大风速22.25m/s,年平均气温9.0℃,极端最高气温37.4℃,极端最低气温-27.1℃。年平均降雨量266.1mm,多集中在7-9月份。
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是灰钙土、风沙土和盐土。项目区为干旱草原植被类型,属典型的刺旋花—短花针茅—猫头刺+红沙草场类型。刺旋花为本地优势种,其次为短花针茅、猫头刺、红沙等,另外还生长有红叶骆驼蓬、木蓼、牛枝子、老瓜头等。局部浮沙地生成相应沙生植被。人工林以防护林带为主,树种主要有:杨、柳、榆、槐、红柳、沙枣等。区域林草覆盖率在20%左右。
项目所属区域气候干旱,降水稀少,地处东部季风区与西部干旱区的过渡地带,水土流失主要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属中度侵蚀区,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3000t/km2·a,土壤容许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水利部办水保〔2012〕512号),项目区属于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的西北黄土高原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项目区属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丘陵台地干旱草原风水蚀治理区)。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9日通过,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 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2011年1月8日修订);
(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7年10月17日通过, 2013年7月31日修订,2013年9月1日施行);
1.2.2部委规章
(1)《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2)《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 160号,2019年5月21日);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
1.2.3规范性文件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2018年7月17日);
(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宁政发〔2018〕23号,2018年6月30日);
(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17〕12号,2017年12月28日印发);
(5)《关于制定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宁价商发〔2017〕43号,2017年12月29日印发)。
(6)《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试
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水规发〔2019〕3号)。
1.2.4规范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 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3)《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 51297-2018);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5)《水土保持工程(估)概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总〔2003〕 67号,2003年2月);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2007);
(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9)《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T 51018-2014)。
1.2.5技术文件及资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2030)水土保持规划》,宁夏水利厅(2016年6月);
(2)《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00吨/年热敏纸显色剂(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 吨/年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 万/年吨硫酸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宁夏建鹏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年2.4 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年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年硫酸镁项目厂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吴忠太阳山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报告及其批复。
本工程已于2020年7月开工,2021年6月建成投运,总工期12个月。根据有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应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年份,根据本工程工期安排,本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1年。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5.1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5.13hm2,根据项目区各分项工程的类别、建设时期、施工工艺特征、新增水土流失特点等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生产装置防治区和厂前防治区2个防治区。
表1-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统计一览表(单位:hm2)
|
防治分区 |
项目组成 |
项目建设区 |
防治责 任范围 |
||
|
永久 占地 |
临时 占地 |
小计 |
|||
|
生产装置防治区 |
车间、设施 |
4.46 |
/ |
4.46 |
4.46 |
|
厂前防治区 |
综合楼、消防设施 |
0.67 |
/ |
0.67 |
0.67 |
|
合计 |
|
5.13 |
/ |
5.13 |
5.13 |
1.5.1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宁夏水利厅(2016年6月),项目区属于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丘陵台地干旱草原风水蚀治理区)。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水土流失标准。
1.5.2防治目标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鉴于项目区属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本化工项目实际情况,参照地实际植被覆盖率进行调整,确定项目林草覆盖率降低7个百分点。确定本项目的防治目标如下表1-2:
表1-2土流失防治目标表
|
项目名称 |
标准规定值 |
修正值 |
采用标准值 |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施工期 |
试运行期 |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3 |
|
* |
93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0 |
|
* |
0.8 |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
90 |
92 |
|
表土保护率(%) |
90 |
90 |
|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5 |
|
* |
95 |
|
林草覆盖率(%) |
* |
22 |
-10 |
* |
15 |
1.6.1. 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通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 50433-2018)相关规定进行相符性分析,主体工程选址避开了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地区,避让了河流两岸、护坡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避让了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兼顾了水土保持要求。对于无法避让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水土保持敏感区,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置边界线等有效措施,可有效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因此,本工程虽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素,但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施工营地布设在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减少了植被的扰动和破坏,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和植被损毁,减少施工扰动引发的水土流失;道路利用项目区周边已有道路,无需修建运输道路,减少占地。经主体设计优化和水保方案补充,建设方案及布局合理,有利于水土保持。
本工程占地类型以建设用地为主,厂区内占地为永久占地,永久占地符合工程实际建设需要,不存在多占用土地的情况,无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并且影响较小。
本工程已于2020年7月开工,目前厂区内已全部扰动,施工前未进行表土剥离。经分析本工程挖填方总量为14.16万m3,工程总挖方7.08万m3,工程总填方7.08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借方和弃方。工程土石方调运、余土处置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本工程不设置取土(石、砂)场和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
根据主体工程特点,本工程施工方案以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占用建设用地。施工时合理安排工序,采用机械和人工配合进行,工程基础开挖、放线、浇筑、回填等过程中都将采用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施工工艺,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通过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时序等方面分析评价,本工程在优化施工工艺、采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可达到水土保持要求,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工程建设期及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总量为650.82t,原地貌土壤侵蚀量 269.4t,新增水土流失量381.42t。本工程水土流失重点时段是施工期,本工程水土流失重点部位包括生产装置区。水土流失重点部位也是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的重点部位。
本工程水土流失危害主要表现为影响生态环境,加剧水土流失、降低土地生产力。施工过程中由于土石方开挖,临时堆土的裸露,裸露的地表,已造成水土流失,若施工过程中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挡护,极易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因此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厂区临时防护等措施。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生产装置区、厂前区。各项措施按防治分区分述如下:
(1)生产装置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 0.61hm2;
植物措施:穴状整地6100个,栽植灌木610株,撒播种草0.61hm2;
临时措施:洒水降尘9940m3,密目网苫盖15090m2。
(2)厂前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 0.15hm2、微喷灌溉0.15hm2;
植物措施:穴状整地150个,栽植灌木150株,撒播种草0.15hm2。
临时措施:洒水降尘285m3,密目网苫盖5320m2。
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致。监测时段确定为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由于本方案为补报方案,水土保持监测从方案批复之日开始止于2021年12月。
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等。本工程监测方法主要采用地面观测、遥感监测、调查监测及资料分析、巡查监测法,其中地面观测主要为测钎法监测。 本工程拟在项目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场地布设监测点位,共设置水土流失监测点位2处。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29.0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为1.19万元,植物措施为4.0万元,临时措施为6.77万元,独立费用为11.24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为5.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0.7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13万元。
本方案实施后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8.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0.90,渣土防护率达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8.7%,林草覆盖率达14.8%,六项防治指标均达到并超过了预期的治理目标,方案实施后效果显著。
通过水土保持的分析论证,主体工程选址(线)避开了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地区,避让了河流两岸、护坡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避让了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兼顾了水土保持要求。对于无法避让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主体设计采取先进开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等措施,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项目建设方案可行,且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实施一系列的水土保持措施后,能有效的控制水土流失,达到方案所确定的防治目标及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实现项目区环境的恢复和改善,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工程下阶段施工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挖填方量。施工过程中加强临时堆土过程管护。建设单位招标时明确承包商承担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义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单位应依据监测结果和防治标准,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补充和完善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达到方案要求的防治目标。
表1-3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宁夏建鹏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吨/年2.4 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年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年硫酸镁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黄河水利委员会 |
||||||||
|
涉及省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吴忠市 |
涉及区县或个数 |
太阳山开发区 |
||||||
|
项目规模 |
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年吨硫酸镁 |
总投资(万元) |
19500 |
土建投资(万元) |
7850 |
||||||
|
动工时间 |
2020.7 |
完工时间 |
2021.6 |
设计水平年 |
2021 |
||||||
|
工程占地(hm2) |
5.13 |
永久占地(hm2) |
5.13 |
临时占地(hm2) |
/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
7.08 |
7.08 |
0.00 |
0.00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生产装置区 |
||||||||||
|
地貌类型 |
缓坡丘陵区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北黄土高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半干旱草原植被 |
土壤侵蚀强度(t/km2·a) |
3000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5.1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10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650.82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381.42 |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3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0.8 |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12 |
||||||||
|
防治措施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生产装置区 |
土地整治 0.61hm2; |
穴状整地610个,栽植灌木610株,撒播种草0.61hm2。 |
洒水降尘940m3,密目网苫盖15090m2; |
||||||||
|
厂前区 |
土地整治0.15hm2;微喷灌溉0.15hm2; |
穴状整地150个,栽植灌木150株,撒播种草0.15hm2; |
洒水降尘285m3,密目网苫盖5320m2; |
||||||||
|
投资(万元) |
1.19 |
4.0 |
6.77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
29.03万元 |
独立费用 |
11.24万元 |
||||||||
|
监理费(万元) |
0.00 |
监测费(万元) |
5.00 |
补偿费(万元) |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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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编制单位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宁夏建鹏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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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赵济洋 |
法定代表人 |
刘国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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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宁夏金凤区和信商务中心9楼 |
地址 |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原工会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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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750000 |
邮编 |
75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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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电话 |
杨永刚/13995016395 |
联系人/电话 |
意章国/13117076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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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
53728128@qq.com |
电子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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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
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境内,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6′17.38″,北纬37°19′56.66″。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3座,仓库2座,并配套建设储罐区、污水综合处理站等公辅设施。项目车间生产设备分二期安装,主体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及公用、储运工程一次性建成。
建设规模: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一期600吨、二期600吨)、6000吨1,4-二羟基蒽醌(一期3000吨、二期3000吨)及联产10万/年吨硫酸镁(一期50000吨、二期50000吨)。
工程总投资及土建投资:工程动态投资19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850万元。
项目投资单位及出资比例:项目投资单位为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工期: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已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6月竣工投产。
项目建设现状: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生产车间、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系统、办公区、调度室、五金库、控制室、配电室、消防设施站及厂区道路等已全部完成,厂区绿化硬化及绿化未完成。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特性:本工程项目组成及工程特性表详见表2-1。
表 2-1 项目基本组成及工程特性表
|
一、工程基本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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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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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
|
||||||
|
建设单位 |
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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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操作时间 |
7200小时 |
|
||||||
|
建设期 |
12个月 |
|
||||||
|
工程动态总投资(万元) |
19500 |
|
||||||
|
土建投资(万元) |
7850 |
|
||||||
|
装置规模、产品方案 |
名称 |
产量(t/a) |
备注 |
|
||||
|
2,4-二苯磺酰基苯酚 |
1200(一期600、二期600) |
|
|
|||||
|
1,4-二羟基蒽醌 |
6000(一期3000、二期3000) |
|
|
|||||
|
硫酸镁 |
100000(一期50000、二期50000) |
|
|
|||||
|
副产盐酸 |
4896.68 |
|
|
|||||
|
二、项目组成及主要技术指标 |
|
|||||||
|
项目组成 |
占地面积(hm2) |
主要技术指标 |
|
|||||
|
合计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
|||||
|
生产装置区 |
4.46 |
4.4 |
0.00 |
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系统、辅助设施等 |
|
|||
|
厂前区 |
0.67 |
0.67 |
0.00 |
综合楼、停车场、消防泵站等 |
|
|||
|
合计 |
5.13 |
5.13 |
0.00 |
|
|
|||
|
三、建设期土石方量(自然方) |
|
|||||||
|
项目组成 |
挖方 (m3) |
填方 (m3) |
调运方(m3) |
借方 (m3) |
弃方 (m3) |
|||
|
调入 |
调出 |
|
|
|||||
|
生产装置区 |
4.61 |
4.61 |
|
|
|
|
||
|
厂前区 |
2.47 |
2.47 |
|
|
|
|
||
|
合计 |
7.08 |
7.08 |
|
|
|
|
||
2.1.1 总平面布置
项目厂区整体划分为生产装置区和厂前区两大区域。生产装置区位于厂区中部、南侧,厂前区位于厂区北侧。厂区围墙内占地面积5.13公顷,长388m,宽约135m。
2.1.2生产装置区
生产装置区位于厂区中部、南部,由南向北依次为3#、2#、1#车间、循环水池和公用工程车间(锅炉房、配电室、冷冻间)、储存设施(储罐区、库房、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厂区道路、硬化及绿化等,生产装置区共占地面积4.46hm2,建筑物面积1.26hm2,硬化面积1.67hm2,厂内道路面积0.91hm2,厂内绿化面积0.62hm2。
(1)生产车间位于厂区最北侧,主要是DSP生产车间(甲类)、DHQ生产车间(甲类)、硫酸镁生产车间(戊类)。
(2)公用工程车间和循环水池位于位于厂区中部,生产车间北侧,主要包括消防水系统及循环水系统、综合仓库、空氮站、综合仓库、中心控制室、检化验室及变配电所、消防水池、循环泵房等。
(3)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系统于布置公用工程车间北侧,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场、事故池及回用水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00m3/d,采用“微电解+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厌氧+接触氧化”工艺对综合废水进行处理。
(4)储存设施区
储存设施位于污水处理区北侧,主要包括存设施储罐区、库房、危废暂存间等,罐区主要包括原料罐区及泵房、产品罐及泵房、酸碱罐区及泡沫站。
(5)厂区道路、硬化及绿化
生产装置区厂内道路长1618m,宽4m、6m、7m,占地面积9126m2。硬化场地用地面积为16725m2。厂区内硬化及道路硬化全部采用混凝土结构,道路横断面采用城市型。生产装置区绿化主要为围墙周边绿化及个别道路两侧绿化,绿化面积 6156hm2。
2-2 生产装置区占地面积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 |
建筑结构特征 |
单位 |
占地面积 |
|
(1) |
装臵区建、构筑物等用地面积 |
|
m2 |
4300 |
|
|
DSP生产车间(甲类)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800 |
|
|
DHQ生产车间(甲类)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800 |
|
|
硫酸镁生产车间(戊类)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1080 |
|
|
预留生产车间(二期建)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800 |
|
|
烘干车间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820 |
|
(2) |
辅助生产系统 |
|
m2 |
5578 |
|
|
维修车间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200 |
|
|
甲1#甲类仓库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450 |
|
|
甲2#甲类仓库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450 |
|
|
甲3#甲类仓库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750 |
|
|
原料仓库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1800 |
|
|
固废仓库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328 |
|
|
成品仓库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1000 |
|
|
储罐区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600 |
|
(3) |
公用工程区 |
|
m2 |
700 |
|
|
锅炉房 |
/ |
m2 |
200 |
|
|
变电所 |
/ |
m2 |
200 |
|
|
循环水站 |
砼基础、钢结构屋面、地面、砖混墙体、涂料 |
m2 |
300 |
|
|
厂区外管 |
钢结构 |
|
/ |
|
(4) |
污水处理系统 |
|
|
2015 |
|
|
污水处理场、事故池及回用水系统 |
/ |
m2 |
2015 |
|
(5) |
厂内道路用地面积 |
/ |
m2 |
9126 |
|
(6) |
硬化场地用地面积 |
/ |
m2 |
16725 |
|
(7) |
绿化面积 |
/ |
m2 |
6156 |
|
|
合计 |
|
m2 |
44600 |
2.1.3厂前区
厂前区位于厂区最北侧,主要为消防泵房及综合楼、厂区道路、硬化及绿化等。厂前区共占地面积0.67hm2,其中,建筑物面积0.12hm2,硬化面积0.22hm2,厂内道路面积0.18hm2,厂内绿化面积0.15hm2。
(1)消防泵房及办公生活区
消防泵房及办公生活区位于场区最北侧,紧邻储存设施区,主要包括综合楼、职工餐厅、消防泵站、消防水池(地下式)、维修间、门卫。
(2)厂区道路、硬化场地及绿化
辅助设施区厂内道路长240m,宽7m、7.5m,占地面积1741m2。硬化场地用地面积为2236m2。厂区内硬化及道路硬化全部采用混凝土结构,道路横断面采用城市型。厂前区区绿化主要为围墙周边绿化、办公区绿化、道路两侧绿化,绿化面积1539m2。
2-3 厂前区占地面积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 |
建筑结构特征 |
单位 |
占地面积 |
|
(1) |
办公区、消防泵站建、构筑物等用地面积 |
|
m2 |
1184 |
|
|
综合楼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414 |
|
|
变配电室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243 |
|
|
控制室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135 |
|
|
消防泵房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140 |
|
|
维修间 |
封闭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桩) |
m2 |
252 |
|
(2) |
厂内道路用地面积 |
/ |
m2 |
1741 |
|
(3) |
硬化场地用地面积 |
/ |
m2 |
2236 |
|
(4) |
绿化面积 |
/ |
m2 |
1539 |
|
|
合计 |
|
m2 |
6700 |
2.1.4给排水管网
2.1.4.1给水工程
(1)水源
本项目给水水源由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给水管网统一提供,引入厂区的供水总管管径为DN150,入厂后沿厂区道路两侧敷设,就近接入用水点,形成完整的给水管网,可满足本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需求。
(2)给水
本项目主要的用水环节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循环冷却系统补水、设备清洗用水、环保设施用水、软水制备用水。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94433.48m3/a,具体用水环节及用水量如下:
①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用水为47666.98m3/a(158.89m3/d),全部为自来水。
②生活用水
根据“宁政办发〔2014〕182号”《宁夏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吴忠市地区城镇生活综合用水定额为100L/人·d。本项目劳动定员65人,用水量约1950m3/a。
2.1.4.2排水工程
项目设计实行“污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和一个污水排放口,并在排污口设置明显排放口标志及装备污水流量计,对污水排放口设置采样点定期监测。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环保设施排水及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系统排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同送园区污水处理厂。
2.1.5施工营地
本项目施工营地布设在厂前区停车区内,占地面积0.50hm2,不再重复统计占地,后期作为厂前区硬化场地进行硬化,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通行方便,无需另修施工便道。
2.2.1. 施工工序
工程进度安排依据本项目分项工程的特点,以及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如雨季、冬季、干旱等因素,按先难后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开工建设工期较长、干扰较大的工程等,其次是一般工程;最后完成环保工程等。在正式工程开工之前做好三通一平,即施工便道、电力、临时房屋及工作场地修建完好,拌合站等施工生产生活区应现行一部建成,为各类工程开工和提前备料创造条件。
2.2.2施工工艺
(1)场地平整
项目区地貌属荒漠化草原区,地形较为平坦,地势南高北低。场地平整采用推土机和装载机进行全面场平,严格按照本项目用地范围进行平整,禁止项目占地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扰动。施工中尽可能减少对地面的扰动,施工场地安排在厂区内空地,厂区施工前先建围墙。
(2)建构筑物施工
建构筑物施工中水土流失比较集中的主要工序为建构筑地基基坑开挖及土方回填。施工工艺流程如下:现场清理→放线定位→机械挖土至相应标高→人工铲除边坡松土→人工清槽。
基坑土方回填采用人工配合蛙式打夯机进行分层夯实。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基底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碾压密实→找平。房建施工中土方开挖一般采用挖掘机施工,不得超挖或分段支护以控制开挖基坑土体变形,需保证边坡的稳定。
(3)临时堆土
施工开挖临时堆土,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应尽量做到随挖随填,较少临时堆土;确需临时堆土时,应就近堆放,避免违规堆放和土方来回移动;对临时堆土场,采取密目网苫盖防护措施进行防护,防止因无序堆放造成水土流失。
(4)厂区道路及进场道路
道路采用推土机配合压路机施工,施工时将挖方段开挖多余土方运至填方段。
施工工艺流程如下:现场清理→放线定位→机械挖土至相应标高
→人工铲除边坡松土→人工清槽→浇筑混凝土。
2.2.3施工条件
(1)施工用水
为了解决园区生活用水需求,现状有一座给水厂,供水规模0.8万m3/d,占地 16.3公顷。水源引自刘家沟水库,通过现状生活给水管网供给规划区内的生活用水。此外,有两条引自刘家沟水库的 DN800 工业输水管线,沿规划区主干路敷设至各个企业,供给规划区内的工业用水。
(2)施工用电
本项目所需供电电源由太阳山开发区南二环以北110KV变电站提供,园区配套电网已引至厂区西北角约30m附近,厂外不设置电线杆,其供电能力满足本项目用电要求。
(3)施工通信
根据现场情况,移动和联通的网络信号已覆盖施工区,在施工过程中现场行政管理人员可用手机进行对外通讯联系
(4)运输条件
规划范围内规划主干路14条。主干路为骨架路网,其中交通性主干路双向八车道红线宽 60 m、一般主干路规划为双向四/六车道,红线宽度40-42m,道路间距约为 1000-1500 m。次干道规划为双向两/四车道,道路红线宽 24-30 m,支路规划为双向两车道。
区域对外交通较为发达,与周边主要城镇交通联系便捷,对外道路有G338(盐兴公路)、S203(惠平路)、太阳山大道等。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讯便捷。
2.2.4主要原、辅材料及公用工程消耗量及来源
本项目所需原料均由周边及国内相关化工企业购买,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2-4。
表2-4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形态 |
单耗量(t/t) |
消耗量(t/a) |
运输 方式 |
来源 |
|
一、2,4-二苯磺酰基苯酚生产线 |
|||||||
|
1 |
苯酚 |
98 |
固体 |
0.33 |
397.50 |
汽运 |
外购 |
|
2 |
苯磺酰氯 |
99.5 |
液体 |
1.25 |
1500 |
汽运 |
外购 |
|
3 |
氯化铁 |
99 |
固体 |
0.00125 |
1.50 |
汽运 |
外购 |
|
4 |
甲醇 |
99 |
液体 |
0.036 |
43.13 |
汽运 |
外购 |
|
5 |
甲氧基丙醇 |
99 |
液体 |
0.031 |
37.45 |
汽运 |
外购 |
|
6 |
活性炭 |
99 |
固体 |
0.00625 |
7.50 |
汽运 |
外购 |
|
二、1,4-二羟基蒽醌生产线 |
|||||||
|
7 |
对氯苯酚 |
99 |
固体 |
0.61 |
3660 |
汽运 |
外购 |
|
8 |
苯酐 |
99.5 |
固体 |
0.68 |
4079.3 |
汽运 |
外购 |
|
9 |
硼酸 |
99 |
固体 |
0.036 |
217.88 |
汽运 |
外购 |
|
10 |
硫酸 |
98 |
液体 |
3.5 |
21000 |
汽运 |
外购 |
|
11 |
镁矿粉 |
90 |
液体 |
1.33 |
8000 |
汽运 |
外购 |
|
12 |
丁醇 |
98 |
液体 |
0.012 |
74.6 |
汽运 |
外购 |
|
13 |
戊醇 |
98 |
液体 |
0.011 |
64.04 |
汽运 |
外购 |
|
14 |
甲苯 |
98 |
液体 |
0.0033 |
19.6 |
汽运 |
外购 |
|
三、联产硫酸镁生产线 |
|||||||
|
15 |
镁矿粉 |
99 |
固体 |
0.145 |
14488.74 |
汽运 |
外购 |
|
16 |
萃余液 |
/ |
液体 |
0.488 |
48792.8 |
/ |
1,4-二羟基蒽醌生产线产生(中间产物) |
|
17 |
废硫酸 |
85 |
液体 |
0.342 |
34184.05 |
汽运 |
外购 |
|
18 |
液碱 |
10 |
液体 |
/ |
348.08 |
汽运 |
外购 |
2.2.5生产工艺流程
1、2,4-二苯磺酰基苯酚(DSP)
DSP技术来自日本三光株式会社,由苯磺酰氯和苯酚在无溶剂下140~150℃、常压反应得到,关键技术在于结晶溶剂的选择和晶型控制。 本项目工艺以重结晶取代了碱溶酸化精制法,不再产生无机盐污水,每一吨产品仅仅产生 5 吨工艺废水,主要成分为甲醇,易生化。工艺流程图如下:
|
|
2、染料中间体1,4-二羟基蒽醌 DHQ
1,4-二羟基蒽醌国内现在办法为采用苯酐和对氯苯酚在发烟硫酸和硼酸催化下于 190~200℃常压下反应得到。本项目技术来源于上海东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经过留以博士陈发普大力改进,采用加压反应替代传统常压反应,使反应于 0.3~0.5MPa 下进行,大大减少了反应物的升华损失,苯酐的过量比从 48%减少到 10%,硼酸的过量比也从72%减少到 30%,用量也减少到采用有机醇类溶剂萃取后废硫酸得到净化,适用于制备硫酸镁、硫酸锌等无机盐,未反应的物料和催化剂硼酸得到全部回收,整个生产过程基本没有工艺无水排放,实现了清洁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
|
3、硫酸镁
硫酸镁的生产主要原料硫酸采用生产 DHQ 的副产稀硫酸,既节约了成本,又杜绝了生产 DHQ 时可能产生的酸污染,硫酸在整个项目中形成闭路循环,有利于环保,也有利于生产管理。 由于硫酸镁的盐析效应,提高了萃取效率,DHQ 稀硫酸经过多次萃取,非挥发性水溶性有机物(含苯环,如对氯苯酚、苯酐、邻苯二甲酸、DHQ)含量控制在小于 20ppm,不影响硫酸镁质量。工艺流程图如下:
|
|
本工程项目占地5.13hm2,其中永久占地5.13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具体占地情况见表2-5。
表2-5 工程占地面积统计表(单位:hm2)
|
序号 |
项目组成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合计 |
占地类型 |
备注 |
|
|
1 |
生产装置区 |
建构筑物及硬化 |
2.93 |
/ |
2.93 |
建设用地 |
|
|
厂内道路 |
0.91 |
/ |
0.91 |
|
|||
|
绿化面积 |
0.62 |
/ |
0.62 |
|
|||
|
2 |
厂前区 |
建构筑物及硬化 |
0.34 |
/ |
0.34 |
|
|
|
厂内道路 |
0.18 |
/ |
0.18 |
|
|||
|
绿化面积 |
0.15 |
/ |
0.15 |
|
|||
|
|
合计 |
5.13 |
/ |
5.13 |
|
|
|
本工程已于2020年7月地开工建设,经现场踏勘和勘察,目前,厂区内已全部扰动,在施工前未进行表土剥离。
本项目建设期总挖方7.08万m3,填方7.08万m3,挖填平衡。具体土石方量见表2-6,土石方平衡流向见图 2-1。
表 2-6本项目土石方量平衡 单位:万 m3
|
工程项目 |
挖方 |
填方 |
调入 |
调出 |
备注 |
|||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
|
生产装置区 |
场地平整 |
2.16 |
3.26 |
1.1 |
|
|
|
|
|
建(构)筑物基础开挖 |
2.45 |
1.35 |
|
|
1.1 |
|
|
|
|
厂前区 |
场地平整 |
0.75 |
0.90 |
0.25 |
|
|
|
|
|
建(构)筑物基础开挖 |
1.72 |
1.47 |
|
|
0.25 |
|
|
|
|
合计 |
7.08 |
7.08 |
1.35 |
|
1.35 |
|
|
|
注:1、以上土石方均为自然方。
SHAPE * MERGEFORMAT
|
场地平整2.16 |
|
图2-1 土石方平衡流向图 单位:万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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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方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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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方7.08 |
|
厂前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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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0.75 |
|
建筑物基础开挖1.72 |
|
场地平整3.26 |
|
建筑物基础开挖1.35 |
|
2.16 |
|
1.35 |
|
2.16 |
|
2.16 |
|
1.1 |
|
建筑物基础开挖1.35 |
|
场地平整3.26 |
|
0.25 |
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7月,2021年6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包含施工准备期1个月)。本项目施工进度见表2-7。
表2-7 本工程施工进度表
|
工程项目 |
施工进度 |
|||||||||||
|
2020年 |
2021年 |
|||||||||||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
|
施工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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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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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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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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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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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位于吴忠太阳山开发区。项目所在区域属地貌单元属构造剥蚀、侵蚀堆积形成的低缓坡状丘陵,地形较为平坦,地势由南向北逐渐降低,跨过盐兴公路后,地势又逐渐升高,海拔高度范围在1410m~1430m。东有青龙山,西有大罗山,两山呈西北走向,总体呈东南西三面高,向东北敞开成簸箕状地形。
太阳山园区地处惠安堡复向斜构造盆地,该区由古近系砂质泥岩、泥岩及第四系粉砂质黄土组成的低中山、丘陵与洼地相间排列,地形起浮,东高西低。
区域在大地构造位置上,处于华北断块的次级构造单元鄂尔多斯断块隆起的西缘,紧邻我国两个大的构造分区——华北断块和青藏高原断块的分界线。区域内主要的构造单元有:鄂尔多斯断块隆起、阴山断块隆起及祁连山断块隆起。阴山隆起和祁连山隆起分别位于鄂尔多斯断块隆起的西北部和西南部,均为新构造活动强烈、地震活动频繁的地区,其对鄂尔多斯断块隆起西侧边缘有一定影响。鄂尔多斯断块是相对稳定完整的刚性块体,中生代以来,其缓慢沉降;晚白垩纪,全区遭受剥蚀夷平;新生代以来,鄂尔多斯断块变为整体上升。总体而言,鄂尔多斯断块隆起的西缘,内部新生代地层平缓,断裂活动微弱,地震稀少,具有较好的构造稳定性,无不良地质。
项目所在区域属中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干燥,冬长夏短,温差较大,少雨多风,蒸发强烈,降雨集中。大气透明度好,云量少,日照充分,热量丰富,无霜期短。全年主导风向S,年平均风速3.2m/s,最大风速22.25m/s,年平均气温9.0℃,极端最高气温37.4℃,极端最低气温-27.1℃。年平均降雨量266.1mm,多集中在7-9月份;年均相对湿度48%。常年气象资料采用韦州气象站资料,具体气象条件见表2-8。
表2-8 韦州气象站常规气象项目统计
|
统计项目 |
统计值 |
极值出现时间 |
极值 |
|
|
多年平均气温(℃) |
9.0 |
|
|
|
|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
37.4 |
2015-07-28 |
37.4 |
|
|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
-27.1 |
2008-01-29 |
-27.1 |
|
|
多年平均气压(hPa) |
862.3 |
|
|
|
|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
48 |
|
|
|
|
多年平均降雨量(mm) |
266.1 |
|
|
|
|
灾害天气统计 |
多年平均沙暴日数(d) |
8.3 |
|
|
|
多年平均冰雹日数(d) |
0.35 |
|
|
|
|
多年平均大风日数(d) |
16.2 |
|
|
|
|
多年实测极大风速(m/s) |
22.0 |
2000-04-13 |
25.8S |
|
|
多年平均风速 |
3.2 |
|
|
|
2.7.4 水文
厂址总体总体趋势呈西高东低缓坡趋势,南北向地势高差不大,厂区地表最大高差7.31m,从地形条件及厂区冲刷痕迹等因素判断,所在场地地势较高,不受洪水威胁。
太阳山开发区所在区域属苦水河流域。苦水河为黄河一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环县甜水镇,向北流入自治区境内,经宁夏盐池县、同心县和吴忠市境,至灵武市新华桥汇入黄河。长224km,宽100~200m,流域面积5218km2,宁夏境内的流域面积4942km2,平均径流量1550万 m3,年平均含沙量350kg/m3。苦水河为常年性地表径流,近于南北走向。项目区地形完整,水系不发育,无常年地表径流水系。水资源主要依赖大气降雨,年降雨量少而集中,蒸发量远大于降雨量,水资源贫乏。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上层滞水。上层滞水主要分布在低洼及坳沟处,其埋深受地表水和大气降水影响较大,呈季节性变化。
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是灰钙土、风沙土和盐土。灰钙土是在干旱气候和荒漠草原植被下形成的地带性土壤,腐殖质含量低,有机质含量仅为0.5%~0.8%,土壤中碳酸钙以斑块状沉积形成钙积层。风沙土分为流动风沙土、半固定风沙土和固定风沙土三种,其表土比较松散。灰钙土和风沙土土壤团粒结构性差,抗蚀性能差,极易造成风蚀和水蚀。
项项目区为干旱草原植被类型,属典型的刺旋花—短花针茅—猫头刺+红沙草场类型。刺旋花为本地优势种,其次为短花针茅、猫头刺、红沙等,另外还生长有红叶骆驼蓬、木蓼、牛枝子、老瓜头等。局部浮沙地生成相应沙生植被。人工林以防护林带为主,树种主要有:杨、柳、榆、槐、红柳、沙枣等。区域林草覆盖率在15%左右。
本工程选址已避开了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水土保持敏感区,但属于自治区丘陵台地干旱草原风水蚀治理区。
表2-9 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列表详见表
|
序号 |
行政区 |
敏感区名称 |
穿、跨越情况 |
|
1 |
太阳山开发区 |
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本工程在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丘陵台地干旱草原风水蚀治理区) |
本工程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的规定及要求,主要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具体分析如表3-1所示。
表3-1项目选线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要求对照表
|
约束性条件 |
本项目执行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
|
1 |
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区,无法避让。本方案提高防治标准,优化项目布局及施工工艺以及加强治理和补偿措施。 |
存在约束性因素,主体工程 及本方案提高施工工艺,防 治标准后符合 |
|
2 |
选址应避开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
项目不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内。 |
符合 |
|
3 |
选址(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项目选线不在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也不在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范围。 |
符合 |
表3-1分析结果表明:由于项目为点式建设项目,受项目布局限制,不可避免的在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50433-2018)的规定,方案执行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并采取优化施工方案来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破坏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减少机械扰动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工程将采取优化施工工艺,避开风季,雨季,缩短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加强临时防护等一系列措施的要求,措施落实后基本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设可行。
3.2.1建设方案评价
(1)建设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方案对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50433-2018)中关于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要求,详见表 3-2。
表 3-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关于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的分析评价
|
GB50433-2018 的约束性条件 |
相符性分析 |
分析结果 |
|
|
建设 方案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
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慨、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厂区绿化按景观绿化设计。 |
符合 |
|
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
无法避让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经主体 设计对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和水保方案分析补充后,本工程与左栏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 |
符合 |
|
|
①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
|
①主体设计优化施工布局,施工设计,占地均在征地范围内。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减少施工道路开挖扰动,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临时施工扰动范围。 |
符合 |
|
|
②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 |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本工程位于干旱区域,厂区大部分为硬化面、建筑物和道路,不设计截排水工程;本方案补充设计的临时防护措施对临时堆土采取了彩条布铺垫、苫盖,对施工期的临时堆土密闭防护,严控水土流失。 |
符合 |
|
|
③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 |
厂区大部分为硬化面、建筑物和道路,不需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 |
符合 |
|
|
④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 个百分点。 |
经本方案分析补充,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林草覆盖率。 |
基本符合 |
|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施工营地布设在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减少了植被的扰动和破坏,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和植被损毁, 减少施工扰动引发的水土流失;道路利用项目区周边已有道路,无需修建运输道路,减少占地;厂区建成后,大部分地面硬化、建筑物和道路,水土流失面积较小。根据上述分析,经主体设计优化和水保方案补充,建设方案及布局合理,有利于水土保持。
(二)水土保持敏感区情况
表3-3本工程涉及到的水土保持敏感区一览表
|
序号 |
水土保持敏感区 |
工程是否涉及 |
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
|
1 |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太阳山开发区属于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丘陵台地干旱草原风水蚀治理区) |
方案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一级,加强施工期临时土方、裸露区域的苫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缩短工期。 |
本工程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用地项目。
从工程占地性质分析:本工程总占地面积5.1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5.13hm2。
从工程占地类型分析:本工程布局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审批程序,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及非农地的原则。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5.13hm2。工工程建成后,大部分占地将会被硬化,剩余少部分采取植物措施进行防护,可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的产生。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占地性质、占地类型、占地可恢复性和占地数量等方面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1)可剥离表土量分析评价
本工程已于2020年7月开工,施工前未进行表土剥离,截止目前,厂区已全部扰动,无可剥离表土。
(2)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土石方为场平,共挖方7.08万 m3,填方7.08万m3。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方案尽可能实现在工程内部之间的土方调运和平衡,挖出的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以减少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和倒运,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从地形局部差异和土石方开挖量不均匀的实际情况考虑,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是合理的。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符合要求。
(3)余土处置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厂区内土石方调运平衡,建筑物基础挖方回填余土,均在厂区内进行场地平整使用,不产生余土。
工程所需的砾石、沙子等建筑材料可从砂石厂直接购买,材料生产期间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生产单位负责,运输期间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运输单位负责;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同相关的生产企业、运输公司签订购买及运输合同,合同中需落实水土保持相关责任。
本工程不设置专用取土场,可降低取土过程中新增的水土流失量,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本工程不设置弃土场,土石方均就地平衡利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1)施工进度安排分析评价
根据主体设计的施工进度安排,项目开工后首先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开辟施工场地,搭建施工营地等。这些工作都会扰动地表,产生新的裸露面,并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建议施工避开大雨大风天气;而项目基础开挖不可避免的要跨越雨季,因此要在雨季加强临时防护措施的布设。
(2)施工工艺分析评价
工程施工均采用较为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配合人力施工;项目区考虑以专业化、机械化的施工队伍为主。施工中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多次倒运,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开植被良好区,符合水土保持要求。通过对施工工艺的介绍可以看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间的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填筑,因此要重点防治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尤其是建构筑物施工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考虑,本项目的施工工艺合理,尽可能的减少水土流失。通过水土保持方案提出完善措施,本项目施工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根据可研设计资料,主体工程明确了厂区的绿化面积,但未进行绿化典型设计,本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厂区外地形平坦,相对高差不大,汇水面积较小,本方案不再新增厂区外围防排洪工程。厂区内绝大部分区域采用混凝土硬化,竖向布置采用平坡式布置,厂区内雨水利用场地平整坡度和集雨井自流至厂外,本方案认为主体设计排水设施完善,不再补充厂内排水设施。厂内道路主体设计路拱横坡采用2%,路面排水以散排为主,由于项目区降水量少、道路修筑以填方为主、汇水面积少,因此不设置截排水沟,主体设计对其余分区未明确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为防治本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方案对各项目组成进行分析,补充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1)生产装置区水土保持措施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在设计中,明确了生产装置区绿化区域场地平整、绿化率,提出绿化面积,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不满足水保设计要求,本方案在人工整地的基础上从推荐草种入手对生产装置区绿化予以补充设计,确定选择草种、工程量及投资。
(2)厂前区水土保持措施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在设计中,明确了厂前区区域场地平整、绿化率,提出绿化面积,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不满足水保设计要求,方案在人工整地的基础上从推荐草种入手对厂前区绿化予以补充设计,确定选择草种、工程量及投资。
表3-4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工程分析与评价
|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 (位置、措施类型) |
本方案需要完善和新增的措施 |
|
|
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内容 |
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内容 |
|||
|
生产装置区 |
工程措施 |
|
|
方案补充厂区土地整治面积、工程量及投资。 |
|
植物措施 |
|
厂区绿化 |
方案补充草、灌木种类、工程量及投资 |
|
|
临时措施 |
|
|
方案调查已实施的措施量及投资,补充厂区需要实施的苫盖、洒水等临时措施 |
|
|
厂前区 |
工程措施 |
|
|
方案补充厂区土地整治面积、工程量及投资。 |
|
植物措施 |
|
厂区绿化 |
方案补充草、灌木种类、工程量及投资 |
|
|
临时措施 |
|
|
方案调查已实施的措施量及投资,补充厂区需要实施的苫盖、洒水等临时措施 |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 50433-2018)的界定原则,将土地整治、彩条布铺垫等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但主体设计未设计具体工程量及投资,本方案予以补充。根据前述原则,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主体已有、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鉴定结果统计见表 3-5。
表3-5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的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措施和已实施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一览表
|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 (位置、措施类型) |
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
工程量及投资 |
备注 |
|||
|
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内容 |
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投资(万元) |
||||
|
生产装置区 |
植物措施 |
/ |
厂区绿化 |
|
|
|
|
主体未设计具体措施,方案补充草、灌木种类、工程量及投资 |
|
临时措施 |
/ |
/ |
洒水降尘 |
m2 |
340 |
0.29 |
|
|
|
/ |
/ |
密目网苫盖 |
m3 |
8950 |
2.47 |
|
||
|
厂前区 |
植物措施 |
/ |
厂区绿化 |
|
|
|
|
主体未设计具体措施,方案补充草、灌木种类、工程量及投资 |
|
临时措施 |
/ |
/ |
洒水降尘 |
m3 |
135 |
0.11 |
|
|
|
/ |
/ |
密目网苫盖 |
|
3520 |
0.97 |
|
||
项目所属区域气候干旱,降水稀少,地处东部季风区与西部干旱区的过渡地带,植被稀疏,生态系统脆弱,冬、春季盛行西北风,加之地面裸露,土壤质地较沙,结构松散,风蚀沙化较严重。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属黄土丘陵区,结合类似工程经验,区域土壤侵蚀类型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3000t/km2·a,土壤容许流失量为1000t/km2·a,
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建设期,建设过程中场地开挖、回填、平整等施工过程必然扰动原地表,损坏原地表土壤、植被,并形成松散堆积体,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土壤流失影响因素及侵蚀强度分析如表 4-1。
表4-1项目区水土流失因素分析表
|
序号 |
防治分区 |
水土流失特征 |
水土流失类型及强度 |
面积(hm2) |
|
1 |
生产装置区 |
厂内道路施工及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使地面裸露、破坏原地貌,临时堆土堆置期间坡面松散。 |
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 |
4.46 |
|
2 |
厂前区 |
厂内道路施工及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使地面裸露、破坏原地貌,临时堆土堆置期间坡面松散 |
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 |
0.67 |
|
合计 |
|
|
5.13 |
|
本工程对原地貌、土壤和植被的扰动主要是工程占压、开挖和回填引起的。通过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工程资料和设计图纸,并进行现场实地踏勘计算所得。根据统计,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损坏原地貌、破坏植被面积5.13hm2。扰动地表面积详见表4-2。
表4-2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览表(单位:hm2)
|
项目名称 |
项目组成 |
占地类型 |
扰动地 表面积 |
损坏水保 设施面积 |
|
建设用地 |
||||
|
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 |
生产装置区 |
4.46 |
4.46 |
4.46 |
|
厂前区 |
0.67 |
0.67 |
0.67 |
|
|
合计 |
|
5.13 |
5.13 |
|
本工程无废弃土石方土。
(1)预测单元
工程水土流失预测单元划分和预测面积见表4-3。
表4-3 工程水土流失预测单元及预测面积表(单位:hm2)
|
项目名称 |
预测单元 |
预测面积 |
|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
|
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 |
生产装置区 |
4.46 |
0.62 |
|
厂前区 |
0.67 |
0.15 |
|
|
合计 |
5.13 |
0.77 |
|
(2)预测时段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50433-2018)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应按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自然恢复期两个时段预测。本工程各区域施工期水土流失预测时段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和各工程单元施工长短确定,并且以最不利情况考虑,未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全年预测。本项目施工工期为2020年7月到2021年6月,工程的建设期为12个月,因此预测时间为1.0年。
自然恢复期按5年进行预测。
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见表4-4。
表4-4 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一览表
|
预测单元 |
预测时段 |
施工时段 |
预测年限 |
||
|
(a) |
|||||
|
生产装置区 |
施工期 |
2020.7-2021.6 |
12个月 |
1.0 |
|
|
自然恢复期 |
采取措施后5年内 |
5 |
|||
|
厂前区 |
施工期 |
2020.7-2021.12 |
12个月 |
1.0 |
|
|
自然恢复期 |
采取措施后5年内 |
5 |
|||
根据地形条件和本工程建设特点,调查掌握工程建设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情况,了解堆置物的组成、堆放位置和形式,对于本工程建设中造成的新增侵蚀量,拟采用数学模型法与类比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预测。
式中:
△W—新增土壤流失量,t;
Fji—某时段某单元的预测面积,km2;
△Mji—某时段某单元的新增土壤侵蚀模数,t/km2·a,只计正值,负值按0计;
Tji—某时段某单元的预测时间,a;
i—预测单元,i=1、2、3、… …、n;
j—预测时段,j=1、2、3,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4.3.3.1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预测
分析项目区地的地形、地貌、植被、土壤风速、降雨等水土流失因子,根据宁夏水利科学研究院完成的《宁夏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普查》报告结果,最终确定项目区原地貌综合侵蚀模数为3000t/km2·a,侵蚀强度为中度。
4.3.3.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预测
针对风力侵蚀其侵蚀模数与地面破坏程度、土壤颗粒组成和当地的起沙风速有关。项目工程扰动原生地貌后的水蚀模数,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沙漠研究所实验研究成果,在干旱草原区,原生地貌扰动后风蚀模数将成倍增加,一般增加1~3倍。确定本方案施工期侵蚀模数按原地貌的3倍计算;自然恢复期侵蚀模数分别按施工期的80%(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40%(第四年)计算,第五年恢复原地貌。施工期侵蚀模数为9000t/km2•a,植被恢复期侵蚀模数分别为7200t/km2•a(第一年)、6300t/km2•a(第二年)、4500t/km2•a(第三年)、3600t/km2•a(第四年)、3000t/km2•a(第五年)。各分区扰动后的侵蚀模数见表4-5。
表4-5 本项目扰动后的侵蚀模数(单位:t/km2•a)
|
预测单元 |
原地貌侵蚀模数(t/km2·a) |
施工期侵蚀模数(t/km2·a) |
自然恢复期侵蚀模数(t/km2·a) |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
|
生产装置区 |
3000 |
9000 |
7200 |
6300 |
4500 |
3600 |
3000 |
|
厂前区 |
3000 |
9000 |
7200 |
6300 |
4500 |
3600 |
3000 |
根据土壤侵蚀量的预测模式,计算项目区建设过程中在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内不同区域的水土流失量,计算结果详见表4-6及表4-7,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汇总表见表4-8。
表4-6 原地貌水土流失量预测表
|
防治分区 |
预测时段 |
背景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面积(hm2) |
侵蚀时间(a) |
背景流失量(t) |
|
侵蚀 |
背景侵蚀量 |
||||
|
生产装置区 |
施工期 |
3000 |
4.46 |
1.0 |
133.8 |
|
自然恢复期 |
3000 |
0.62 |
5 |
93 |
|
|
厂前区 |
施工期 |
3000 |
0.67 |
1.0 |
20.1 |
|
自然恢复期 |
3000 |
0.15 |
5 |
22.5 |
|
|
小计 |
施工期 |
|
|
|
153.9 |
|
自然恢复期 |
|
|
|
115.5 |
表4-7 建设期水土流失量预测表
|
防治分区 |
预测时段 |
背景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面积(hm2) |
侵蚀时间(a) |
预测流失量(t) |
|
|
生产装置区 |
施工期 |
9000 |
4.46 |
1.0 |
401.4 |
|
|
自然恢复期 |
第一年 |
7200 |
0.62 |
1 |
44.64 |
|
|
第二年 |
6300 |
1 |
39.06 |
|||
|
第三年 |
4500 |
1 |
27.9 |
|||
|
第四年 |
3600 |
1 |
22.32 |
|||
|
第五年 |
3000 |
1 |
18.6 |
|||
|
小计 |
|
5 |
152.52 |
|||
|
厂前区 |
施工期 |
9000 |
0.67 |
01. |
60.3 |
|
|
自然恢复期 |
第一年 |
7200 |
0.15 |
1 |
10.8 |
|
|
第二年 |
6300 |
1 |
9.45 |
|||
|
第三年 |
4500 |
1 |
6.75 |
|||
|
第四年 |
3600 |
1 |
5.4 |
|||
|
第五年 |
3000 |
1 |
4.5 |
|||
|
小计 |
|
|
5 |
36.9 |
||
|
合计 |
施工期 |
|
|
|
461.4 |
|
|
自然恢复期 |
|
|
|
189.42 |
||
表4-8 工程水土流失量预测汇总表
|
预测区域 |
预测时段 |
背景流失量(t) |
预测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百分比 |
|
% |
|||||
|
生产装置区 |
施工期 |
133.8 |
401.4 |
267.6 |
85.7 |
|
自然恢复期 |
93 |
152.52 |
59.52 |
||
|
厂前区 |
施工期 |
20.1 |
60.3 |
40.2 |
14.3 |
|
自然恢复期 |
22.5 |
36.9 |
14.4 |
||
|
小计 |
施工期 |
153.9 |
461.4 |
307.5 |
80.6 |
|
自然恢复期 |
115.5 |
189.42 |
73.92 |
19.4 |
|
|
合计 |
|
269.4 |
650.82 |
381.42 |
100 |
从表4-8可以看出,工程建设预测水土流失总量为650.82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81.42t。从水土流失时段来看,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量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80.6%,自然恢复期新增水土流失量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19.4%。
方案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实地勘测结果,参考当地有关资料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进行分析, 本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区域干旱少雨,多大风天气,主体工程在施工中一方面破坏了原地貌,另一方面破坏了土体结构,使土壤变得疏松,施工、运行期如防护措施不到位,极易产生综合侵蚀,从而加速工程所在区域及周边地区水土流失。
(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建构筑物开挖施工等,一方面要铲除地表植被,进行基础挖掘和混凝土浇筑;另一方面各种机械和人员的活动也会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引起土壤侵蚀及水土流失,可能带来表层肥沃土壤流失,进而影响植被的生长。
根据上述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本方案对该项目区水土保持提出以下意见。
1、防治重点区域
由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施工期扰动强度大,从部位来看,生产装置区是新增水土流失量最大的区域,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为生产装置区,重点防治时段为施工期。
2、防护措施布置根据以上预测结果,该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风力侵蚀,在未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防治的情况下,水土流失总量远远大于背景水土流失量。因此,本工程防治措施应从临时苫盖、洒水等几方面入手,完善植物防治措施,使其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从而有效地控制项目区的水土流失,保障工程顺利施工和安全生产运行。
3、施工进度安排的指导性意见
根据预测结果,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的生产装置区。因此,加强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的紧凑安排以缩短水土流失的时段,将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汛期施工;遇大风、大雨天气,对临时堆土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三同时”原则,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水土保持工程应随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分期、分批地尽早安排实施,使其尽快发挥效益。
4、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安排的指导性意见
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区选择有代表性点位,监测临时堆土土体变化情况、风水蚀因子作用下土壤流失量以及林草覆盖率的观测。水土流失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重点监测区域生产装置区,注重施工期检查。
由此可见,本项目区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实施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对项目区可能恶化的生态环境,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为本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建设过程中,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是十分必要的。
本方案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 50433-2018)的规定,根据工程占地类型和用途、占用方式、工程施工时间布置及建设顺序、工程地区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结合项目区域自然环境状况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1)各分区之间具有显著差异性。
(2)各分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相近或相似。
(3)一级分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按地貌类型划分区。
(4)二级分区按工程布局和施工区进行逐级分区。
按本工程布局划分2个区,即①生产装置区、②厂前区。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见表 5-1。
表5-1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防治分区 |
|
宁夏建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2,4-二苯磺酰基苯酚、6000吨1,4-二羟基蒽醌及联产10万吨硫酸镁项目 |
生产装置区 |
|
厂前区 |
本工程防治措施总体布局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水土保持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在满足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相适应外,做好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相互衔接,综合考虑工程建设时序,合理安排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之间的关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注重措施设计与周边景观相协调的原则。
按照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局部与整体防治、单项防治措施与综合防治措施相协调、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按分区进行措施总体布置。
根据工程在施工中开挖量相对较小、开挖量均可合理调配利用,无弃渣,但需对生产装置区和厂前区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临时防护。
(1)植物措施设计原则
①坚持“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树、草种选择以乡土树草种为主。
②坚持绿化与防护并重的原则。对防治区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各有特色,组成一个完整的植物防护体系。
③遵循“因害设防、保持水土、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为了控制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立地条件分析评价,在有条件的区域造林种草,恢复植被,结合水保工程措施,从水土保持角度对项目进行防护和绿化。
(2)立地类型划分及适生植物种
本方案结合区域内的植被、地形、土壤、降水等因子的变化规律,将项目区划分为一个立地类型。并根据造林地条件与树种、草种生态学特性相适应的要求,提出了在不同立地条件下的水土保持适生树(草)种以供选择。
(3)适生树、草种选择
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根据项目区植被分布与生长情况的外业调查,从水土保持并兼顾绿化环境功能要求出发,选择适应当地立地条件的优良乡土树种(草)种或经过多年种植已经适应当地环境的优良引进品种。
(4)种植管理技术
根据不同栽植部位,方案选取了种草的方式进行种植,栽植技术如下:
草种播种为春季条播或撒播,撒播前精细整地,适时抢墒种植,以保证正常出苗。绿化用地平整之后,加施适量的有机肥或复合化肥,翻耕30cm左右的土层,清除土壤中砂石等杂物,以保证土壤疏松、透气、平整、排水良好,适于草种生长。
根据对项目区自然和立地条件的分析,结合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护的要求,根据造林、种草的技术规范及要求,植物特性及规格表,见表5-2。
表5-2 项目拟选植物特性及规格表
|
植物种名称 |
苗木种类 |
苗木规格 |
生态习性 |
种植方式/播种量 |
|
黄刺玫 (Rosa xanthina Lindl) |
落叶灌木 |
冠幅60cm |
喜光,稍耐阴,耐寒力强。对土壤要求不严,耐干旱和瘠薄,在盐碱土中也能生长,以疏松、肥沃土地为佳。不耐水涝。为落叶灌木。少病虫害。 |
10m2/株 |
|
黑麦草 (Perennial Ryegrass) |
草籽 |
新鲜饱满种 籽、纯度> 95%以上 |
喜冬季温暖湿润、夏季较凉爽的环境,生长适温为 20—27℃,抗寒、抗霜,在气温低于-15℃时才会产生冻害,甚至部分死亡。但不耐炎热、温度 35℃以上时生长势变弱。喜阳,耐阴能力稍差,阴处生长时易出现病害。 |
撒播种子/ 150kg/hm2 |
|
高羊茅 (Tall fescue Festuca arundinacea) |
草籽 |
新鲜饱满种籽、纯度> 95%以上 |
性喜寒冷潮湿、温暖的气候,在肥沃、潮湿、富含有机质、PH 值为 4.7—8.5 的细壤土中生长良好。不耐高温,是最耐热和耐践踏的冷季型草坪,在长江流域 可以保持四季常绿;喜光,耐半阴,对肥料反应敏感,抗逆性强,耐酸、耐瘠薄, 抗病性强。适宜于温暖湿润的中亚热带至中温带地区栽种。 |
撒播种子/ 150kg/hm2 |
|
早熟禾 (Smooth-stalked meadowgrass) |
草籽 |
新鲜饱满种 籽、纯度> 95%以上 |
喜光耐荫,喜温暖湿润,又具很强的耐寒能力耐旱较差,夏季炎热时生长停滞,春秋生长繁茂;在排水良好、土壤肥沃的湿地生长良好;根茎繁殖能力,再生性好,较耐践踏。 |
撒播种子/ 150kg/hm2 |
本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分析评价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引发水土流失及其危害程度,结合同类项目的水土保持经验,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按防治分区因地制宜、全面、科学系统的布设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完善的综合防治措施体系,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区内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详叙如下:
(1)生产装置区
工程措施有绿化区域土地整治,植物措施有施工结束后绿化区域穴状整地、灌草结合绿化;临时措施有采用密目网对施工中的临时裸露面、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苫盖、施工期洒水降尘。
(2)厂前区
工程措施有绿化区域土地整治,植物措施有施工结束后绿化区域穴状整地、道路两侧灌草结合景观绿化,集中绿化区域乔灌草景观绿化;临临时措施有采用密目网对施工中的临时裸露面、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苫盖、施工期洒水降尘。
SHAPE * MERGEFORMAT
|
生产装置区 |
|
厂前区 |
|
工程措施 |
|
土地整治 |
|
图5-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 |
|
临时措施 |
|
密目网苫盖、洒水降尘 |
|
穴状整地、栽植灌木、撒播种草
|
|
植物措施 |
|
临时措施 |
|
工程措施 |
|
土地整治 |
|
洒水降尘、密目网苫盖 |
|
植物措施 |
|
穴状整地、栽植灌木、撒播种草 |
根据主体可研资料、现场踏勘及与建设单位沟通,生产装置区已实施措施主要为建筑物基础挖方临时堆土的苫盖,经调查确定使用密目网8590m2,道路洒水降尘约340m3。
(1)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本方案设计对围墙周边绿化区域采用平整场地,以备后期绿化美化,整地面积为0.61hm2。
(2)植物措施
方案设计对生产装臵区围墙周边进行全面整地(人力)、穴状整地及栽植乔木、撒播种草恢复植被。
穴状整地:对围墙周边绿化区域进行穴状整地,灌木挖坑规格为直径30cm×坑深30cm,种植密度为/10m2/株,种植面积0.61hm,共穴状整地610个。
栽植灌木:灌木选择黄刺玫,灌木挖坑规格为直径30cm×坑深30cm,种植密度为20m2/株,种植面积0.61hm,共需栽植黄刺玫610株。
撒播种草:草籽选择高羊茅、黑麦草、早熟禾,播种量为150kg/hm2,种植方式为撒播,撒播种草面积为0.61hm2,混播比为6:3:1,撒播高羊茅54.9kg、黑麦草 27.45kg、早熟禾9.15kg。
(3)临时措施
洒水降尘:为减少施工过程中车辆碾压产生扬尘,本方案设计对此区域采用洒水措施,洒水采用洒水车,洒水区域为道路及回车场地,每3天洒水1次,每次洒水量按20m3计,根据施工时段,按3个月计,洒水量600m3。
密目网覆盖:生产装置区裸露区域进行密目网苫盖,需要密目网约6500m2。
生产装置区水保措施工程量汇总表见表5-3。
表5-3 生产装置区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
|
序号 |
防治措施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 |
工程措施 |
|
|
|
|
1 |
土地整治 |
hm2 |
0.61 |
|
|
二 |
植物措施 |
|
|
|
|
1 |
穴状整地 |
个 |
610 |
|
|
2 |
栽植灌木 |
hm2 |
0.61 |
|
|
⑴ |
黄刺玫 |
株 |
610 |
|
|
3 |
撒播种草 |
hm2 |
0.62 |
|
|
⑴ |
高羊茅 |
kg |
54.9 |
|
|
⑵ |
黑麦草 |
kg |
27.45 |
|
|
(5) |
早熟禾 |
kg |
9.15 |
|
|
三 |
临时措施 |
|
|
|
|
1 |
洒水降尘 |
m3 |
940 |
已实施340m3 |
|
2 |
密目网覆盖 |
m2 |
15090 |
已实施8950m3 |
厂前区绿化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和集中绿化区域绿化,绿化面积为0.15hm2。
根据主体可研资料、现场踏勘及与建设单位沟通,厂前区已实施措施主要为建筑物基础挖方临时堆土的苫盖,经调查确定使用密目网3520m2,道路洒水降尘约135m3。
(1)工程措施
土地整治:施工完毕后,本项目对厂前区进行平整场地,以备后期植被恢复,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施工扰动范围内的开挖、回填、堆土等进行整平清理,土地整治面积0.15hm2。
(2)微喷灌溉
对厂前区集中绿化区域布设灌溉管网,采用插杆微喷的灌溉方式,灌溉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布设灌溉管网整体微喷灌溉0.15hm2。
(2)植物措施
穴状整地:对围墙周边绿化区域进行穴状整地,灌木挖坑规格为直径30cm×坑深30cm,种植密度为10m2/株,种植面积0.15hm,共穴状整地150个。
栽植灌木:灌木选择黄刺玫,灌木挖坑规格为直径30cm×坑深30cm,种植密度为10m2/株,种植面积0.15hm,共需栽植黄刺玫150株。
撒播种草:方案设计对厂前区道路绿化区域及集中绿化区域均撒播种草进行绿化,草籽选择高羊茅、黑麦草和早熟禾,播种量150kg/hm2,种植方式为撒播,混播比按6:3:1,补植率按20%计。种草面积0.15hm2,需高羊茅13.5kg、黑麦草6.75kg、早熟禾2.25kg,。
(3)临时措施
洒水降尘:为减少运输车辆碾压造成扬尘,本方案设计对施工路面洒水。每3天洒水1次,每次洒水量按5m3计,根据施工时段,按3个月计,洒水量150m3。
密目网苫盖:生产装置区裸露区域进行密目网苫盖,需要密目网约1800m2。
厂前区水土保持工程量汇总见表 5-4
表 5-4 厂前区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
|
序号 |
防治措施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 |
工程措施 |
|
|
|
|
1 |
土地整治 |
hm2 |
0.15 |
|
|
2 |
微喷灌溉 |
hm2 |
0.15 |
|
|
二 |
植物措施 |
|
|
|
|
2 |
穴状整地 |
个 |
150 |
|
|
3 |
栽植灌木 |
hm2 |
0.15 |
|
|
⑴ |
黄刺玫 |
株 |
150 |
|
|
三 |
撒播种草 |
hm2 |
0.15 |
|
|
⑴ |
高羊茅 |
kg |
13.5 |
|
|
⑵ |
黑麦草 |
kg |
6.75 |
|
|
⑶ |
早熟禾 |
kg |
2.25 |
|
|
四 |
临时措施 |
|
|
|
|
1 |
洒水降尘 |
m3 |
285 |
已实施洒水135 |
|
2 |
密目网覆盖 |
m2 |
5320 |
已实施密目网3520 |
表5-5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
序号 |
防治措施 |
单位 |
生产装置区 |
厂前区 |
合计 |
|
一 |
工程措施 |
|
|
|
|
|
1 |
土地整治 |
hm2 |
0.61 |
0.15 |
0.76 |
|
2 |
微喷灌溉 |
hm2 |
|
0.15 |
0.15 |
|
二 |
植物措施 |
|
|
|
|
|
1 |
穴状整地 |
个 |
610 |
150 |
760 |
|
2 |
栽植灌木 |
hm2 |
0.61 |
0.15 |
0.76 |
|
(1 |
黄刺玫 |
株 |
610 |
75 |
760 |
|
3 |
撒播种草 |
hm |
0.61 |
0.15 |
0.76 |
|
(1 |
高羊茅 |
kg |
54.9 |
13.5 |
68.4 |
|
(2 |
黑麦草 |
kg |
27.45 |
6.75 |
34.2 |
|
(3 |
早熟禾 |
kg |
9.15 |
2.25 |
11.4 |
|
三 |
临时措施 |
|
|
|
|
|
1 |
洒水降尘 |
m3 |
940 |
285 |
1225 |
|
2 |
密目网苫盖 |
m2 |
15090 |
5320 |
20410 |
(1)与主体工程相配合、协调,在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线路沿线已有的水、电、交通等施工条件,减少施工辅助设施工程量。
(2)按照“三同时”的原则,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及时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3)施工进度安排坚持“保护优先、先挡后弃、及时跟进”的原则,堆土堆渣先采取拦挡措施,临建工程施工完毕后,按原占地类型及时进行恢复,植物措施在整地的基础上尽快实施。
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施工材料均可从当地就近购入;工程所需苗木和草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原则上就近在当地花卉市场购买。对植树树种选用良种壮苗,针叶树种尽量选用容器袋苗,减少缓苗期。
防治责任:外购施工材料必须从相关部门批准的正规料场购买,并要求建设单位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采石、采砂等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供货方承担,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均计入材料成本单价。
(一)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时先清除表层块石、杂物等,再翻耕 100~200mm,要求整治后的地面坡度要均匀一致、且应满足植被生长要求;控制平整工作量,保持与周边微地形的一致性、协调性,避免产生较大翻土挖填;平整后的土地要尽量保持一定的肥力;宜选择机械化施工为主、人工为辅的翻土、碎土、配合施肥的土地整治方案。
(二)草籽播种及抚育管理
(1)播种
播种时间:结合本工程施工进度,播种时间为 4 月~6 月。
撒播:把种子尽可能均匀地撒在地表松土表面并耧耙覆土。
(2)抚育管理
根据不同栽植部位,方案选取了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种植, 栽植技术如下:
1.灌木采用穴状整地栽植,灌木挖坑直径×坑深规格为30cm×30cm,在坑中填入回填土。栽植时应防止苗木窝根,要做到“三埋两踩一提苗”,株行距参照具体设计,春季或雨季栽植多年生粗壮苗,栽后踏实,及时浇透定植水一次,以确保苗木成活。
2.播种为春季条播或撒播,撒播前精细整地,适时抢墒种植,以保证正常出苗。绿化用地平整之后,加施适量的有机肥或复合化肥, 翻耕 30cm 左右的土层,清除土壤中砂石等杂物,以保证土壤疏松、透气、平整、排水良好,适于草种生长。
3.对植物措施应加强日常抚育养护管理,尤其是在工程建成初期, 抚育养护管理更为重要,主要抚育养护措施有:定期检查苗木生长情况,对未成活的苗木要及时补种。对采取植物措施地段加强管理,禁止乱砍、乱伐、乱牧。
根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计划安排原则如下:
(1)按照“三同时”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及时防治。
(2)永久性占地区工程措施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及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3)临时占地区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拆除并进行场地清理整治。
(4)植物措施应根据季节及时实施。
本项目已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6月底全部建成投产,主体工程建设总工期12个月。主体工程原设计包含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各项措施,按主体工程提出的工程时序安排施工。新增水土保持设施应根据主体工程施工对区域影响情况及工程完工情况,在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水保措施的实施进度安排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达到早施工,早发挥效益的目的。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见表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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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6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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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时间 |
2020年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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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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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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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 |
生产装置区 |
工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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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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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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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前区 |
工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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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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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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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监测范围为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与危害的其他区域。监测分区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一致。
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其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应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并在施工准备期前进行本底值监测。本方案为补充方案,本工程监测时段从方案批复之日开始起,止于2021年12月,以每年6~9 月(雨季)为重点监测时段。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本工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等。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的内容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表组成物质、植被等自然影响因素;项目建设对原地表、水土保持设施、植被的占压和损毁情况;项目征占地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项目弃土(石、渣)场的占地面积、弃土(石、渣)量及堆放方式;项目取土(石、料)的扰动面积及取料方式。
水土流失状况监测的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类型、形式、面积、分布及强度;各监测分区及其重点对象的土壤流失量。
水土流失危害监测的内容包括:水土流失对主体工程造成危害的方式、数量和强度;水土流失掩埋冲毁农田、道路、居民点等的数量、程度;对高等级公路、铁路、输变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造成的危害;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沙化、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对水源地、生态保护区、江河湖泊、水库、塘坝、航道的危害,有可能直接进入江河湖泊或产生行洪安全影响的弃土(石、渣)情况。
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的内容包括:工程措施的类型、数量、分布和完好程度;植物措施的种类、面积、分布、生长状况、成活率、保存率和林草覆盖率;临时措施的类型、数量和分布;主体工程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对主体工程安全建设和运行发挥的作用;水土保持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发挥的作用。
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区土壤侵蚀背景值进行监测;在大暴雨、特大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后应进行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事发后一周内上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测方法以调查法为主。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本工程主要采用地面观测、遥感监测、调查监测及资料分析、巡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线路沿线需采用遥感监测。
本工程对重点生产装置区施工区作定点监测,其他点位以调查巡查监测为主。建设项目在整个建设期(含施工准备期内)必须全程开展监测。
(1)地面观测
定位监测法主要监测土壤侵蚀量,风蚀监测采用测钎法,同时测定土壤含水量、土壤容重等。
测钎法:在选定的每个监测点,沿主风方向每隔2.0m布置1个,每组布置5个测钎,共布设3组15个,测钎品字形布设,如图6-1所示,每半月量取测钎顶部离地面的高度变化,并计算风蚀模数。风蚀观测场设置风速风向自记仪,记录每天的地面风速、大风出现的时间、频次,整理统计监测年内各级起沙风的历时,同时收集气象站的平均起沙风速、大风日数、频次等。土壤含水量采用烘干称重法,土壤容重采用环刀法,与风蚀量观测同步进行。按以下公式计算风蚀模数:
Ms=1000Dsr
式中:Ms——风蚀模数,t/km²·a;
Ds——年平均侵蚀厚度,mm/a;
r——土壤容重,g/cm³。
图6-1 风蚀监测布点示意图
(2)遥感监测
遥感监测适用于大面积、长距离的线性项目,通过对项目区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的解译,能够及时、快速、客观、周期性地获取水土保持相关信息。本项目利用遥感技术监测建设项目地表扰动、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强度及分布等内容。 卫星遥感监测主要通过收集卫星遥感卫片,利用图像判读和解译的方法,达到对项目水土流失进行监测的目的,监测精度应满足遥感监测流程、质量要求、成果汇总等满足《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SL 592-2012)》要求。
无人机遥感监测主要利用先进的无人驾驶飞行器技术、遥感传感器技术、遥测遥控技术、通讯技术、GPS 差分定位技术和遥感应用技术,实现自动化、智能化、专用化快速获取空间遥感信息。监测方法是以监测区域地形、地貌设计航摄方案,利用无人机进行野外航摄,整理航摄范围内航片,通过遥感影像处理软件对影像进行拼接、纠正等处理,得到水土保持监测结果。
(3)调查监测及资料分析
1)场地占用土地面积和扰动地表面积
对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情况的监测,由监测人员进行实地调查、量测记录,并结合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对比核实,计算场地占用土地面积和扰动地表面积。
2)项目挖方、填方数量,弃渣数量及堆放面积
采用查阅设计文件资料,沿扰动边际进行跟踪作业,结合实地情况调查,地形测量分析,进行对比核实,计算项目区挖方、填方数量,各个施工阶段所产生的弃土、弃石、 弃渣数量及堆放面积。人工开挖与填方边坡坡度、弃渣体高等采用地形测量法。
3)项目区林草覆盖度采用抽样调查、测量等方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分别确定调查地样方,并进行现场测量和计算。
4)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面积、数量和质量
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对于工程措施,主要调查其稳定性、完好程度、质量和运行状况,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中规定的方法,并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植物措施主要调查林草的成活率、保存率、生长发育情况及其植物覆盖度的变化。
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和核算的方法进行。
6)水土保持措施的保土效益,拦渣效益通过量测实际拦渣量进行计算。
(4)巡查监测
对生产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巡视,从而全面把握进程,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需要巡视者对施工方法和施工时序十分清楚。
6.2.3. 监测频次
(1)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情况
降雨和风力等气象资料可通过收集资料,或设置监测设备观测。降雨量、平均风速和风向每月统计。日降水量超过 25mm 或 1 小时降水量超过 8mm 的降水统计降水量和历时,风速大于 5m/s 时统计风速、风向、出现的次数或频率;地形地貌状况监测频次监测期不少于 1 次;地表组成物质监测频次施工准备期和试运行期各监测 1 次;植被状况监测频次施工准备期前测定 1 次;地表扰动情况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实地量测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季度 1 次,典型地段监测每月 1 次。遥感监测应在施工前开展 1 次,施工期每年不少于 1 次,试运行期 1 次。
(2)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水土流失类型及形式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水土流失面积监测每季度不少于 1 次; 土壤侵蚀强度施工准备期前和监测期末各 1 次,施工期每年不少于 1 次;土壤流失量、弃土(石、渣)潜在土壤流失量应不少于每月 1 次,遇暴雨、大风等应加测。土壤流失面积、土壤流失量和弃土(石、渣)潜在土壤流失量监测精度不小于 90%。
(3)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 1 周内完成监测工作。
(4)水土保持措施监测
工程措施重点区域每月监测记录不少于 1 次,整体状况每季度不少于 1 次;植物措施类型及面积每季度监测不少于 1 次;栽植 6个月后调查成活率,保存率及生长状况每年不少于 1 次;郁闭度与盖度每年在植被生长最茂盛的季节监测 1 次;临时措施不少于每月监测记录 1 次;措施实施情况每季度统计 1 次;水土保持措施对主体工程安全建设和运行、对周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发挥的作用监测每年汛期前后及大风、暴雨后进行 查。本工程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及监测程序见表 6-1。
表 6-1 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及监测程序
|
项目 |
监测内容 |
监测方法 |
监测频次 |
监测程序 |
|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 |
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表组成物质、植被等自然影响因素;项目建设对原地表、水土保持设施、植被的占压和损毁情况;项目征占地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项目弃土(石、渣)场的占地面积、弃土(石、渣)量及堆放方式;项目取土(石、料)的扰动面积及取料方式。 |
采用调查及资料分析方法
|
降雨量、平均风速和风向每月统计;地形地貌状况监测频次监测期不少于1 次;监测频次施工准备期和试运行期各监测1 次;植被状况监测频次施工准备期前测定 1 次;地表扰动情况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典型地段监测每月 1 次。遥感监测应在施工前开展 1次,施工期每年不少于 1次,试运行期 1 次。 |
1、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结合项目建设特点,收集区域相关资料,同时开展现场调查。 2、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监测方法和频次监测各分区的扰动情况,填写记录表。3汇总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情况监测结果,编写监测季度和年度报告。 |
|
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
水土流失类型、形式、面积、分布及强度;各监测分区及其重点对象的土壤流失量。
|
采用实地量测、遥感监测、资料分析的方法
|
水土流失类型及形式监测每年不少于 1 次;水土流失面积监测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前和监测期末各 1 次,施工期每年不少于 1 次;土壤流失量、弃土(石、渣)潜在土壤流失量应不少于每月 1 次,遇暴雨、大风等应加测。
|
1、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局图,实地界定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 2、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监测方法和频次监测各分区的扰动情况,填写记录表。并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进行对比,分析变化原因。3.分析汇总扰动情况监测结果,提出监测意见,编写监测季度和年度报告。 |
|
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
水土流失对主体工程造成危害的方式、数量和强度;水土流失掩埋冲毁农田、道路、居民点等的数量、程度;对高等级公路、铁路、输变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造成的危害;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沙化、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对水源地、生态保护区、江河湖泊、水库、塘坝、航道的危害,有可能直接进入江河湖泊或产生行洪安全影响的弃土(石、渣)情况。 |
采用地面观测、实地量测、遥感监测和资料分析的方法。
|
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 1 周内完成监测工作。
|
1、工程建设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防治责任范围内土壤流失面积。 2、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监测分区、监测点和设施布设情况,按照监测频 次,监测水土流失情况,采集影像资料,填写记录表。3、发现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应现场通知建设单位,并开展监测,填写水土流失危害监测记录表,5 日内编制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监测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4、按监测分区,整理记录表,获得水土流失情况,编写监测季度和年度报告。 |
|
水土保持措施监测
|
工程措施的类型、数量、分布和完好程度;植物措施的种类、面积、分布、生长状况、成活率、保存率和林草覆盖率;临时措施的类型、数量和分布;主体工程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对主体工程安全建设和运行发挥的作用;水土保持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发挥的作用。 |
采用实地量测、遥感监测和资料分析的方法。
|
工程措施重点区域每月监测记录不少于 1 次,整体状况每季度不少于 1 次;植物类型及面积每季度监测不少于 1 次;栽植 6个月后调查成活率,保存率及生长状况每年不少于1次;郁闭度与盖度每年在植被生长最茂盛的季节监测 1 次;临时措施不少于每月监测记录1 次;措施实施情况每季度统计 1 次。 |
1、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等,建立水土保持措施名录。主要包括各类措施的数量、位置和实施进度等。2、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监测方法和频次,开展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填写记录表。3、分析汇总水土保持措施监测结果, 提出监测意见,编写监测季度和年度报告。 |
依据主体工程建设特点、施工中易产生新增水土流失的区域及项目区原有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等因素,确定本项目设置水土流失重点监测点位2处。为了体现水土保持监测的全面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本工程水土保持重点监测部位为生产装置区、厂前区。
表 6-2 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
序号 |
监测区域 |
监测方法 |
监测点位 |
|
1 |
生产装置区 |
定点监测 |
1 |
|
2 |
原地貌 |
定点监测 |
1 |
|
|
合计 |
|
2 |
(1)监测设施设备
按照本方案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的要求,水土保持监测所需仪器、监测设备数量,见表6-3。
表6-3 水土保持监测设备及消耗性材料数量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一 |
监测设备 |
|
|
|
1 |
无人机航测设备 |
套 |
1 |
|
2 |
扫描、打印、复印、传真设备各1台 |
台 |
4 |
|
3 |
数码照相机 |
台 |
2 |
|
4 |
激光测距仪 |
台 |
2 |
|
5 |
计算机 |
台 |
1 |
|
6 |
GPS定位仪 |
台 |
2 |
|
7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8 |
地质罗盘 |
个 |
1 |
|
9 |
泥沙颗粒分析设备 |
套 |
1 |
|
二 |
消耗性材料 |
|
|
|
1 |
套 |
2 |
|
|
2 |
套 |
2 |
|
|
3 |
2 |
||
|
4 |
测钎 |
根 |
60 |
|
5 |
办公耗材 |
元 |
1500.00 |
(2)监测人员
结合水土保持监测费和水土保持监测实际工作需要概算,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配备3名监测人员。
监测成果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监测合同、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监测记录及影像资料等。
(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①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包括项目建设概况、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概况及监测工作实施概况。
②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包括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建期和运行期扰动土地面积)、临时堆土、其他土石方监测结果(堆土情况、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堆存量监测结果)。
③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包括工程措施及实施进度、植物措施及实施进度、临时措施及实施进度等。
④土壤流失量分析。包括各阶段土壤流失量分析、各扰动土地类型土壤流失量分析。
⑤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拦渣率与弃渣利用率、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植被恢复率及林草覆盖率。监测报告中,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中应有各项防治目标的计算表格。
⑥包括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水土保持措施评价、存在问题及建议、综合结论。
(2)监测数据
监测数据主要包括项目区内不同类型区各监测点观测的水土流失量、各种防治措施面积、弃土量、扰动面积等数据。
(3)监测图件
主要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项目建设前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图、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图、项目竣工后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图等,作为监测成果报告的附图。
(4)监测影像资料
主要包括监测过程中各监测点(简易观测点)照片、水土保持设施照片及监测人员现场监测的影像资料等。
7.1.1.1编制原则
(1)遵循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有效水土保持政策、法规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与主体工程投资估算依据、价格水平年与基础单价、主要工程单价相一致,不足部分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用价格水平年的静态投资计列。
(2)凡因工程建设活动对水土流失造成影响,采用相应治理措施所需费用,均列入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中,对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其投资不重复列入。
(3)建设期的水土保持投资在建设投资中列支。
(4)价格水平年:与主体工程一致,2020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
7.1.1.2编制依据
(1)《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定额》(水总〔2003〕67号文);
(2)《关于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2014年1月29日);
(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计价系数的通知》(宁水建发〔2018〕18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7〕12号,2017年12月28日);
(5)《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制定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43号,2017年12月29日);
(6)《宁夏工程造价》(2020年第2册);
(7)《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 号);
(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 (办财务函〔2019〕448号)
7.1.2.1编制说明
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费用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构成。根据水总[2003]67 号《水土保持工程概 (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先按相应费率及定额进行各项工程单价分析,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工程量计算各项措施投资,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有关规定计算。
(1)人工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按主体工程单价执行,即8.1元/工时。
(2)材料单价、施工用水用电价格
材料预算单价采用《2020年宁夏建材价格指南》(第三册)的价格,不足部分采用现行市场调查价。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施工用水等预算价格详见表7-1。
表7-1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预算价格(元) |
其中 |
||
|
材料原价 |
运杂费 |
采购及保管费 |
||||
|
1 |
水 |
m3 |
6.5 |
6.0 |
0.5 |
|
|
2 |
高羊茅草籽 |
kg |
70 |
63 |
7 |
|
|
3 |
黑麦草 |
kg |
75 |
70 |
5 |
|
|
4 |
早熟禾草籽 |
kg |
68 |
1 |
7 |
|
|
5 |
密目网 |
m2 |
1.2 |
1 |
0.2 |
|
(3)施工机械台时费
一般采用主体工程价格,不足部分按《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中附录——《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计算。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包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和扩大系数等五部分组成。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规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和扩大系数的取费标准见表7-2所示。
表7-2 措施单价费率表
|
序号 |
名称 |
1 |
2 |
3 |
4 |
5 |
|
其他直接费 |
现场经费 |
间接费 |
企业利润 |
税金 |
||
|
1 |
土地整治(%) |
3 |
3 |
4.4 |
7 |
9 |
|
2 |
植物措施(%) |
3 |
4 |
3.3 |
5 |
9 |
|
3 |
临时措施(%) |
3 |
5 |
4.4 |
7 |
9 |
各项取费计算如下:
(1)直接费:按定额计算。
(2)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3)现场经费: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4)间接费:间接费=直接工程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率。
(5)企业利润: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6)税金: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7)临时工程取费标准:
①本方案已设计的临时工程按工程投资计列(如密目网苫盖等);
②其他临时工程费:按第一部分工程措施和第二部分植物措施投资的2%计算。
(1)建设管理费
按工程概算第一至第三部分之和的2%计算。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根据合同计列。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费参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具体价格根据合同确定。
(4)水土保持监测费:根据项目人员、设施等计算确定水土保持监测费为5.00万元。
(5)水土保持监理费:本项目不开展监理工作,无费用。
在此只考虑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四部分合计的3%计。暂不计列价差预备费。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7]12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43号),以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及面积计算。
5、水土保持补偿费
工程征占地面积为5.13hm2,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00元/m2计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总计5.13万元。
本方案水土保持总投29.0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1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77万元,独立费用11.24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0.7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13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总概算、分部及单价概算详见表7-3~7-4所示。
表7-3 水土保持投资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 安 |
植物措施费 |
设备费 |
独立 |
投资 |
|
|
栽(种) |
苗木草 |
||||||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1.19 |
|
|
|
|
1.19 |
|
1 |
生产装置区 |
0.41 |
|
|
|
|
0.41 |
|
2 |
厂前区 |
0.78 |
|
|
|
|
0.78 |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
0.72 |
3.28 |
|
|
4.0 |
|
1 |
生产装置区 |
|
0.54 |
2.66 |
|
|
3.2 |
|
2 |
厂前区 |
|
0.18 |
0.62 |
|
|
0.8 |
|
|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6.77 |
|
|
|
|
6.77 |
|
1 |
临时防护工程 |
6.67 |
|
|
|
|
6.67 |
|
2 |
其他临时工程 |
0.1 |
|
|
|
|
0.1 |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
|
|
|
11.24 |
11.24 |
|
1 |
建设管理费 |
|
|
|
|
0.24 |
0.24 |
|
2 |
方案编制费 |
|
|
|
|
3.00 |
3.00 |
|
3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验报告编制费 |
|
|
|
|
3.00 |
3.00 |
|
4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
|
|
|
5.00 |
5.00 |
|
|
一至四部分合计 |
7.96 |
0.72 |
3.28 |
|
11.24 |
23.2 |
|
|
第五部分 基本预备费 |
|
|
|
|
|
0.7 |
|
|
合计 |
|
|
|
|
|
23.9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
|
|
5.13 |
|
|
工程总投资 |
|
|
|
|
|
29.03 |
表7-4 水土保持投资分部概算表
|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万元) |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
|
|
1.19 |
|
一 |
生产装置区 |
|
|
|
0.41 |
|
1 |
土地整治 |
hm2 |
0.61 |
6738.73 |
0.41 |
|
二 |
厂前区 |
|
|
|
0.78 |
|
1 |
土地整治 |
hm2 |
0.15 |
6738.73 |
0.10 |
|
2 |
微喷灌溉 |
hm2 |
0.15 |
45000 |
0.68 |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
|
|
4.0 |
|
一 |
生产装置区 |
|
|
|
3.2 |
|
1 |
种植坑穴 |
|
|
|
0.31 |
|
(1) |
灌木 |
个 |
610 |
5 |
0.31 |
|
2 |
栽植灌木 |
|
|
|
2.12 |
|
(1) |
栽植费 |
|
|
|
|
|
|
黄刺玫 |
株 |
610 |
4.8 |
0.29 |
|
(2) |
苗木费 |
|
|
|
|
|
|
黄刺玫 |
株 |
610 |
30 |
1.83 |
|
3 |
种草 |
|
|
|
0.77 |
|
(1) |
种植费 |
|
|
|
|
|
|
撒播种草(高羊茅) |
hm2 |
0.61 |
652.65 |
0.04 |
|
|
撒播种草(黑麦草) |
hm2 |
0.61 |
652.65 |
0.04 |
|
|
撒播种草(早熟禾) |
hm2 |
0.61 |
652.65 |
0.04 |
|
(2) |
草籽费 |
|
|
|
|
|
|
高羊茅 |
kg |
54.9 |
70 |
0.38 |
|
|
黑麦草 |
kg |
27.45 |
75 |
0.21 |
|
|
早熟禾 |
kg |
9.15 |
68 |
0.06 |
|
二 |
厂前区 |
|
|
|
0.80 |
|
1 |
种植坑穴 |
|
|
|
0.08 |
|
(1) |
灌木 |
个 |
150 |
5 |
0.08 |
|
2 |
栽植灌木 |
|
|
|
0.52 |
|
(1) |
栽植费 |
|
|
|
|
|
|
黄刺玫 |
株 |
150 |
4.8 |
0.07 |
|
(2) |
苗木费 |
|
|
|
|
|
|
黄刺玫 |
株 |
150 |
30 |
0.45 |
|
3 |
种草 |
|
|
|
0.2 |
|
(1) |
种植费 |
|
|
|
0.03 |
|
|
撒播种草(高羊茅) |
hm2 |
0.15 |
652.65 |
0.01 |
|
|
撒播种草(黑麦草) |
hm2 |
0.15 |
652.65 |
0.01 |
|
|
撒播种草(早熟禾) |
hm2 |
0.15 |
652.65 |
0.01 |
|
(2) |
草籽费 |
|
|
|
|
|
|
高羊茅 |
kg |
13.5 |
70 |
0.1 |
|
|
黑麦草 |
kg |
6.75 |
75 |
0.05 |
|
|
早熟禾 |
kg |
2.25 |
68 |
0.02 |
|
|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
|
|
|
6.77 |
|
一 |
生产装置区 |
|
|
|
4.96 |
|
1 |
密目网苫盖 |
m2 |
15090 |
2.76 |
4.16 |
|
2 |
洒水降尘 |
m2 |
940 |
8.5 |
0.80 |
|
二 |
厂前区 |
|
|
|
1.71 |
|
1 |
密目网苫盖 |
m2 |
5320 |
2.76 |
1.47 |
|
2 |
洒水降尘 |
|
285 |
8.5 |
0.24 |
|
|
其他防护工程 |
% |
2.00 |
|
0.10 |
表7-5 独立费用计算表
|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投资(万元)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一至三部分之和 |
2.00% |
0.24 |
|
二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按合同计列 |
|
3.00 |
|
三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 |
参考水保方案编制费 |
|
3.00 |
|
四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根据人员、设施等计算确定计列 |
|
5.00 |
|
合计 |
|
|
11.24 |
|
表7-6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
|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合价 (万元) |
|
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hm2 |
5.13 |
1.0 |
5.13 |
|
|
合计 |
万元 |
|
|
5.13 |
|
1、水土保持监测设备折旧费用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折旧费(元) |
合价(元) |
|
一 |
监测设备 |
|
|
|
3170 |
|
1 |
无人机航测设备 |
套 |
1 |
200 |
200 |
|
2 |
扫描、打印、复印、传真设备各1台 |
台 |
4 |
200 |
800 |
|
3 |
数码照相机 |
台 |
2 |
250 |
500 |
|
4 |
激光测距仪 |
台 |
2 |
200 |
400 |
|
5 |
计算机 |
台 |
1 |
300 |
300 |
|
6 |
GPS定位仪 |
台 |
2 |
150 |
300 |
|
7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300 |
300 |
|
8 |
地质罗盘 |
个 |
1 |
120 |
120 |
|
9 |
泥沙颗粒分析设备 |
套 |
1 |
250 |
250 |
|
2、水土保持监测消耗性材料费用表5290 |
|||||
|
二 |
消耗性材料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1 |
土壤调查、取样设备 |
套 |
2 |
600 |
600 |
|
2 |
植物调查、取样设备 |
套 |
2 |
500 |
500 |
|
3 |
取样桶、过滤瓶、滤沙架等 |
套 |
2 |
1000 |
2000 |
|
4 |
测钎 |
根 |
115 |
6 |
690 |
|
5 |
办公耗材 |
元 |
1500 |
1500 |
1500 |
|
3、监测人员、样品分析人员工资及计算表 |
|||||
|
编号 |
日常监测费 |
监测年限(年) |
监测和分析人员(人/年) |
工资(元/年.人) |
合计(元) |
|
1 |
外业工作量 |
1 |
2 |
15000 |
30000 |
|
2 |
内业工作量 |
1 |
1 |
8000 |
8000 |
|
4、外出车辆使用费 |
|||||
|
编号 |
次数(次) |
单价(元/次) |
合计(元) |
||
|
1 |
4 |
885 |
3540 |
||
|
总计 |
1+2+3+4项 |
50000 |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土保持效益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方案实施后到各项防治措施发挥效益时,可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根据本报告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统计,项目建设区内各单项工程扰动地表面积、永久建筑物占地面积、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情况见表7-6。
表7-6 各单项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面积表
|
类别 |
总占地 (hm2) |
硬化面积 (hm2) |
可绿化面积 (hm2) |
绿化面积 (hm2) |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hm2) |
|
分区 |
|||||
|
生产装置区 |
4.46 |
3.84 |
0.62 |
0.61 |
0.61 |
|
厂前区 |
0.67 |
0.52 |
0.15 |
0.15 |
0.15 |
|
合计 |
5.13 |
4.36 |
0.77 |
0.76 |
0.76 |
(1)水土流失治理度
工程造成水土流失总面积0.77hm2,施工结束后至设计水平年,本工程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0.76hm2。
水土流失治理度=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水土流失总面积=0.76/0.77=98.7%,达到防治目标要求。
(2)土壤流失控制比
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直至自然恢复期结束后的平均土壤流失量可达到1100t/(km2·a),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90。
(3)渣土防护率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采取措施实际挡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占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的百分比。
通过实施方案设计的措施后,使得工程产生的临时堆土得到有效拦挡,渣土防护率可达95%,达到防止目标。
(4)表土保护率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保护的表土数量占可剥离表土总量的百分比。
本项目施工前未进行表土剥离,目前已全部扰动,无可剥离表土,根据实际情况,表土保护率不作为防治指标要求。
(5)林草植被恢复率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林草植被恢复的面积占可恢复植被面积的百分比。工程完成植物措施面积0.76hm2,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0.77hm2。
林草植被恢复率=工程完成植物措施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0.76/0.77=98.7%。达到本方案设计的防治目标要求。
(6)林草覆盖率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林草面积与总占地面积的百分比。设计水平年植物措施面积为0.76hm2,工程总占地面积5.13hm2。
林草覆盖率=工程完成植物措施面积/总占地面积=0.76/5.13=14.8%,达到本方案设计的防治目标要求。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六项指标详见表7-7。
表7-7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综合分析表
|
评估指标 |
目标值 |
计算依据 |
单位 |
数量 |
设计 |
计算 |
|
达到值 |
结果 |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3% |
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 |
hm2 |
0.76 |
98.7% |
达标 |
|
水土流失面积 |
hm2 |
0.77 |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0.8 |
侵蚀模数容许值 |
t/(km2·a) |
1000 |
0.9 |
达标 |
|
侵蚀模数达到值 |
t/(km2·a) |
1100 |
||||
|
渣土防护率 |
92% |
|
95% |
达标 |
||
|
表土保护率 |
90 |
表土剥离数量 |
m3 |
/ |
/ |
达标 |
|
可剥离表土总量 |
m3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绿化总面积 |
hm2 |
0.76 |
98.7% |
达标 |
|
可绿化面积 |
hm2 |
0.77 |
||||
|
林草覆盖率 |
12% |
绿化总面积 |
hm2 |
0.76 |
14.8% |
达标 |
|
扰动地表面积 |
hm2 |
5.13 |
||||
从上表可以看出,至设计水平年,工程建设区扰动土地面积为5.13hm2,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76hm2,林草植被恢复面积0.76hm2,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方案的防治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管理与实施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成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并在技术上和资金来源上予以保证。在工程施工招标说明书中,应对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作出规定,施工单位除了具有一般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外,还应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解决技术难题及现场指导施工。建设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机构等,要签署合同,明确责任,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要求各有关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要求主体设计单位将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纳入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若已报批水土保持方案需要变更,则需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应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开展。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检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水保监便字〔2015〕72 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可自行监测或委托具有监测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单位开展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应制订详尽的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对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产生的部位及危害进行监测,同时对本方案的实施过程及实施后水土流失量的变化和水土保持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并提出处理意见,将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降到最低。监测结果应当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建设单位将监测成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监测成果进行综合分析,验证水土保持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水规发〔2019〕3号)可知,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投资11.96万元,挖填方14.16万方,故本工程不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由于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小,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时,建设单位以委托的形式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在项目合同书中明确承包商应承担的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和义务,以保证水土保持措施在工程建设中顺利实施。
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规章制度,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的扰动范围和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地点,严格控制在水土保持敏感区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过程尽可能保护地表植被免遭破坏。经常检查工程建设现场,严格施工时序,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方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建成的水土保持工程加强管理与维护。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承诺制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二)明确验收结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项目方可通过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三)公开验收情况。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四)报备验收材料。开发区内实施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只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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